• 四川鼎立律师事务所
    四川鼎立律师事务所是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5年,是四川省司法厅直属的律师事务所。我所现有员工90余人,其中执业律师近60人,律师助理20余人,行政人员10人。执业律师均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博士、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律师占48%。鼎立所自建所以来,便以“忠实于法律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宗旨,以“诚信做人,诚信执业,诚信办所”作为办所理念,目前已经形成了规模化、专业化的运行体系,设立了刑事、房地产 建筑工程、金融 证券、民商 知识产权、涉外、公司等6个法律业务部。我所位于成都市市中心亚太大厦9楼,现有办公面积近千平方米,配备了现代化办公设备,建立了独立的网站及内部局域网等。
     
      我所擅长处理国际国内商贸、投资、金融、证券、房地产建筑工程、民商知识产权和刑事等法律事务,拥有从事国家基础建设大中型项目招投标法律业务资格和从事国有资产产权法律事务资格。担任了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锦江区人民政府等党政部门、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中国科学院生物所等国家重点科研机构,四川省纺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阿坝大九寨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大中型国有企事业单位,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等医疗机构、谢菲联置业(成都)有限公司、成都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拉法基水泥有限公司等世界500强企业的法律顾问或为其提供法律服务。我所优质、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得到了客户的一致好评。2004年时任中共四川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欧泽高(现任四川省委常委、纪委书记),时任省政协常务副主席孙同川、冯崇泰、副主席王恒丰、苟建丽、何志尧等领导先后到鼎立所视察,他们对整洁的办公环境及律师们的精神面貌、团队精神都给予了高度评价。2005年9月1日司法部吴爱英部长亲临鼎立所视察并对鼎立所及施杰律师给予极高的评价:“鼎立律师的精神面貌非常好,组织纪律性很强,管理很规范,施杰律师带了一支好队伍,我感谢你们。”
     
      四川鼎立律师事务所通过主办律师与团队合作相结合的模式,以全所的专业力量作为服务保障,高效、及时地为客户提供专业服务,是政府机构、社会团体、各类经济组织及其他组织创造业绩、实现科学发展的参谋和助手,是公民、法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选择。
     
      鼎立所一直把理论研究放在十分重要的地位,要求和鼓励律师在不断增长实践才干的同时,加强理论研究,提高理论水平。鼎立所律师先后在《中国律师》、《人民法院报》等国内许多法学刊物上发表了大量的文章。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司法厅联合举办的执法理论研讨会上,施杰律师撰写的论文——《保障律师调查取证权,促进控辩平等的实现》、陈红律师撰写的论文——《从律师刑事代理谈公诉案件被害人权利的保护》连续两届荣获大会一等奖。施杰律师撰写的论文《发挥律师事务所管理职能,加强律师诚信建设》在西南六省七方律师协作暨业务研讨会上获一等奖。
     
      2002年以来,鼎立所多次成功地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华西都市报、成都商报、成都晚报联合召开了主题分别为“民事诉讼证据规则”、“民法典草案”、“证券民事赔偿司法解释”、“公司法草案”、“行政许可法”、“儿童保护”的法律理论研讨会;多次与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开展民事抗诉的理论研讨及公诉人与律师的对话等活动。2007年,鼎立所在《物权法》正式实施之前,联合四川省法官协会、成都商报社、锦江区人民法院、武侯区人民法院、成华区人民法院,开创性地通过“模拟法庭”的形式向社会公众进行直观、生动的《物权法》普法宣传。这些活动的举办,不仅建立起律师与法官、检察官、专家学者沟通的平台,提高了鼎立律师的专业水平,促进了律师与法官、检察官之间的相互尊重与理解,对进一步促进司法公正也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这种模式被誉为“阳光交往”模式。
     
      鼎立所律师积极参政议政,受聘担任了诸多社会职务。我所执业律师中有四川省律师界唯一的全国政协委员、有成都市政协委员、成都市锦江区政协常委;在行业协会中,有律师先后担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理事、四川省律师协会副会长等职;在法学理论教育界,有律师担任了四川省法学会理事、四川省法学会法理学会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等职;在党派团体中,有律师担任了中国民主促进会四川省委常委、民进四川省委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中国民主建国会四川省委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四川省青年联合会常委、省青联军队政法界别委员会主任、四川省工商业联合会执委、省工商联法律咨询委员、四川省知识分子联谊会常务理事、四川省妇联执委等职;还有律师担任国家公安部特邀监督员、四川省公安厅特邀监督员、四川省审计厅特约审计员、成都市重大行政决策咨询专家、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社会职务。鼎立律师通过参政议政和履行相关职责,与有关机构建立起更加广泛的交往平台,为及时反映律师的声音建立了快速、高效的通道,也为律师的意见能够得到有关立法、执法部门的高度重视建立了畅通的渠道。
     
      为了能够顺利与国际接轨,更好地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鼎立所不断扩大对外交流。至今,鼎立所与台湾第一国际法律律师事务所、英国西盟斯律师行、香港胡百全律师事务所、美国凯胜金马律师事务所等建立了友好往来和合作关系,并派出律师先后赴美国、芬兰、丹麦、挪威、瑞典、瑞士、俄罗斯等国家和香港、澳门、台湾等地区进行考察和学术交流。近期又派出律师赴英国进行为期一年的交流培训。
     
      应美国驻华大使雷德先生的邀请,鼎立所首席合伙人施杰律师参加雷德先生在川举行的中美法学家交流活动;鼎立律师受邀参加捷克总统率团来川经贸洽谈会; 2002年、2005年,鼎立所还派出律师前往美国办理涉外业务,为客户成功收回了赔偿款。不断扩大的对外交流与合作,为鼎立律师事务所在中国加入WTO后顺利与国际接轨,更好地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四川鼎立律师事务所自创立以来,经过全所同仁的努力,已经取得令人瞩目的成绩,并得到了社会的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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