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英济律师事务所

        英济律师事务所组建于1993年10月,组建时试行股份合作制,2001年改为合伙制。 

    本所以自愿、信赖、尊重,支持为律师合作的基础;以高层次组合,高标准管理,高品质服务,高目标追求为办所宗旨;以团结、敬业、守纪为团队精神;以国家法律和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为活动准则;以认真遵守和严格执行事务所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指导,监督为处理律师个人与事务所关系的原则;实行科学管理,民主决策。
     
    多年来本所执业律师一直保持在50人左右,其中博士2人,法学硕士、珐律硕士20人。具有副教授以上职务的专家型律师8人。有的律师及其理论研究成果还分别八选《中国社会科学家大辞典》、《中国法学著作大辞典》.<中国八五科技成果选》、《中国法学研究所鉴》等。部分律师还分别取得了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工程师、经济师、医师等执业资格。
     
    已获得有关国家机关颁发的证券法律事务、企业产权珐律事务、企业股份制改造法律事务、招投标法律事务资格。
     
    已经入选四川省国资委、成都市国资委、攀枝花市国资委、中国建设银行四川省分行、中国交通银行四川省分行中介机构备选库。
     
    团队服务是英济律师事务所承办法律事务的基本模式。本所律师根据客户业务需要组建不同的团队提供服务。对大型集团公司的重大法律事务,可由主任挂帅,组织律师团提供服务。对重大客户建立服务工作指导小组,由所内资深律师组成,负责检查服务质量、研讨疑难法律问题、协凋与法律事务相关的重大社会关系。建立有主办和协办律师制度。凡一项法律事务,需要两个以上律师同时提供服务的,指定主办律师,明确责任,避免推诿扯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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